01、“匠艺”刻板的表演
(1)“刻板”“公式”及“模式”,用一成不变的舞台表演方法,用现成的刻板法来图解一切人的一切情感,用规定、死板公式来模仿一切人的形象。
(2)一般化,缺乏想象与创造力,舞台上充满了“一般”,这些演员也有出汗,也在激动,也在醉心于自己的表演,虽然他们并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使他们激动或醉心的。
(3)缺乏真实的“体验”,没有真正的精神生活,没有体验。
纠正:要克服匠艺与刻板就必须掌握体验的表演艺术,要深入地体验角色、体验人生、体验社会。
02、虚假过火的表演
虚假指的是不符合生活的真实,不符合生活的逻辑顺序。
过火指的是演员的表演内外不统一,演员外在的表现远远超过内在的体验,或者只有外在的表现而缺乏内在的体验。
纠正:好的表演往往是内大于外,即内心体验大于外部表现。
因此演员要有充分的内心体验,只要表演内外平衡,或内大于外。
但在克服过火表现是要防止表演太平,温吞水,自然主义的表演。
03、表演中的“演戏感”
这是由一种错误的表演观念导致的错误表演倾向,不少演员与学员总认为“演戏”!“演戏”!总是要“演”,总是要有“戏”。
于是开始表演时,就改变或放弃了演员作为活生生的人的天性,导致过火、夸张、模式化的虚假表演。
这种所谓的演戏观念,远离生活实感,远离人的天性,远离活生生的“体验”,使表演失去“真”的魅力。
纠正:要学会在表演时真实地、活生生地生活,而不是“演戏”。
真正的表演是演人,不是“演戏”,演员的任务就是在舞台上塑造活生生的具有鲜明性格,富于艺术魅力的人物形象。
04、重复自我的表演
重复自我的表演指的是在多部戏中表演没有新的创造的突破,原样照搬自己以往塑造过的形象。
演员不是着力于人物形象的性格创造,而是着力于表现自己的强烈意识,偏离剧作提供的人物形象,一味地展现个人的表演。
纠正:演员要运用性格化与创造力,进行创造性的想象与创造性的思维,塑造出性格各异的各种鲜明形象。